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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认定的不合理必须更改了
来信区
信件类型:
意见建议
来信时间:
2021-01-14
信件标题:
职称认定的不合理必须更改了
信件内容:
省人社厅: 技术职称是衡量一个人技术标准的依据。在卫健部门管理的医生、护士职称考试,毕业生要经历执业医师(本科以下学历要先考执业助理医师)、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等考试,护士也一样,要经历护士、执业护士、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等,药师考试也一样,要经历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等。而贵厅设置的执业药师考试,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考过执业药师,就可以聘用中级职称,等于变相取消了药师资格考试。请问,没有取得药师资格,没有药师执业经历,只单单考过一个不知所云的执业药师,如何能聘用中级职称也就是主管药师?不能让连助理医师都考不过的人通过执业药师考试取得中级职称资格,这是制度的漏洞,必须要及时补救。建议出台文件,对执业药师考试聘用中级职称相关政策进行取消。
回复区
已回复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 《甘肃省卫生系列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8〕461号,可在省人社厅或省药监局官方网站查阅)规定:本专业初、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方式,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方式。至于聘任的问题,是用人单位的自主权,您可具体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回复时间:
202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