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信件详情
首页
新闻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公众号
您好,欢迎来到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
|
甘肃政务服务网
|
切换配色
蓝灰配色
红灰配色
切换频道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canvas标签。
人社部
兰州
天水
嘉峪关
金昌
酒泉
张掖
庆阳
平凉
白银
定西
陇南
临夏
甘南
首页
新闻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意见建议
关于工程类职称有效范围的设定
来信区
信件类型:
意见建议
来信时间:
2021-01-08
信件标题:
关于工程类职称有效范围的设定
信件内容:
咱们甘肃的职称证书上面设置了有效范围是全省有效,不管是人员流动还是本地企业去外省投标,外地省份一看“全省有效”就觉得我们的中级职称不能被认可,有些固步自封的感觉。各位领导能否认真考虑,取消全省有效或者设定为全国有效?
回复区
已回复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 证书上加有效范围是为了与我省“小范围”(基层有效、企业有效、艰苦单位有效)职称区别。由于全国各地专业技术人员整体水平不平衡,各省制定的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也不尽相同,因此,依据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评价的职称只能在各省范围内有效。至于各省职称是否互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向需要认可省份的人社部门咨询。我省对其它省的职称是认可的。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在今年的职称证书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删除了“全省有效”字样,但“全省县以下基层有效”字样继续保留,您可重新下载打印。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回复时间:
202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