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社通〔2020〕42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行政柔性执法制度化、法治化,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甘法办发〔2020〕16号)要求,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了全省人社系统从轻、减轻、免予处罚清单,即“两轻一免”清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本清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2月29日